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的评定原则和意义
1.综合测评应坚持科学性、全面性、导向性、可行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2.测评结果将作为“国家奖学金”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学生“校内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毕业生” 等综合类先进个人评选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就业推荐的主要参考。
二、测评对象
2020、2021和2022级学生(参评学年学籍在册);
三、测评程序
1.根据依据2023版《学生手册》中《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按照自我测评、班级组织测评和各二级学院总评、学生事务办公室审核的程序进行。
2.每名学生须按测评内容如实填写各项分数,交由班级测评小组初审;
3.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及3名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审议、核对各项分数,完成初评;
4.各二级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负责人)、团总支书记、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班导师、学生代表组成。小组负责制定补充实施细则,研究处理测评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审议初评结果,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事务办公室。
5.学生事务办公室对上报结果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1.9月份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自我测评和班级测评,将综合测评结果统计完毕后上交各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二级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2.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10月16日前,将《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到学生事务办公室。
3.学生事务办公室将测评结果在全校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检查督促任务的完成情况。
2.对学生上报的相关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好记录,测评材料各辅导员老师留存备查。
3.学习成绩应以教学事务办公室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4.对各类学生的获奖情况,学生提出的加分项,均应要求学生提供参评当年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留存备查。
5.对于测评工作中出现的错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综合测评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