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8 13:58:33

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的相关工作安排与要求,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现启动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二、推报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学籍册的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为单列名额,由顺义团区委组织评选推报工作,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含校级)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学籍册的学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学生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2名(4个类别任选)、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1名(如无,可不推荐)。如本学院有符合推报条件的突出贡献科创团队,可另推荐不多于1个的候选科创团队,如无,可不推荐。

四、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积极宣传,挖掘学生个人先进事迹,广泛号召符合条件的学生参与评选;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教师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

3.各二级学院评选小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根据通知要求、推荐条件以及本学院实际开展工作,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进行至少为期1天的公示;

4.各二级学院将《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4个类别,附件1)、《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4个类别,附件2)、《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如没有,可不提交),及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核的获奖荣誉照片、自立自强事迹或成果的相关宣传报道及其它材料word版)等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raoxueyan@gengdan.edu.cn,社会实践类候选人相关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zhangyuanyuan@gengdan.edu.cn,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月5日下午2点前;

5.学生事务办公室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推报情况组织全校线上评选答辩会,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的候选人及候选科创团队参加答辩,经评审团综合评议,学校推选出最多1名自强之星候选人(4个类别任选其一)及1个科创团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不再参与校级答辩,经校团委审核后,从顺义团区委渠道申报,由团区委根据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情况择优推选,最终推荐最多1名学生,报送至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

6.由于评选期间正值学校寒假,具体评选安排如有变化将根据上级单位要求进行及时调整。

 

附件1  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2  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3 2023-2024年度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