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申请的通知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细则》,现将中央奖补申请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二)因疫情汛情、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发生临时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奖励资金、培训实践资助资金。主要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新创业的奖励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国内外学习培训、社会实践项目的资助金;内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赴新疆、西藏就业的奖励资金。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或补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细则进行推荐,推荐工作应依据学生在校表现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的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表格见附件1、附件2)(备注:申请理由一栏简明扼要地写清楚本学年的综合在校表现和家庭突发致困原因)。
2.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审查,确定拟申请的学生名单,并于2023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将学生的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签字部分必须手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致贫致困的支撑材料复印件等材料交到学生事务办公室。
3.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申请名单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相关涉及辅导员参加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说明学生具体情况,结果由小组成员讨论确定。
五、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本学年的综合在校表现,同时写清楚家庭突发致困原因。
4.申请表中“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必须由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导师填写,填写内容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5.请各二级学院按规定时间上交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板)至学生事务办公室,凡材料不符合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6.为确保本次申请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学院开通举报电话:60411667。
学生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