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 10:11:38

关于在“国际志愿者日”期间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学组织、全体同学:

2023年12月5日是第38个国际志愿者日,今年的主题是“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5日

二、活动目标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号召青年志愿者在城市治理、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动首都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努力营造友善奉献的校园风尚。

二、活动内容

(一)宣传宣讲志愿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倡导践行志愿服务互助精神、发扬暖心正能量。通过支部讨论、座谈交流、主题宣讲等形式,引导团员和青年分享志愿心得、交流认识体会,在思辨的过程中相互启发、加强理解。同时,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志愿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与建设和谐文明校园结合起来。

(二)广泛开展“扫雪铲冰、清理落叶”志愿服务项目。加强扫雪铲冰、清理落叶公益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同学从身边做起,自觉履行扫雪、清理落叶义务,主动参与学校、周边社区街道重点区域的扫雪铲冰、清理落叶工作中,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三)广泛开展校园公共空间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校园公共空间,开展文明倡导、交通指引、事务办理等志愿服务,为学生们提供便利、温馨的学习环境。倡导同学积极参与校园志愿服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立足校园师生和周边社区居民需求,以志愿服务项目与社区结对共建的模式,广泛开展扶老助残、关爱困难青少年、生态环保、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同学积极参与社区青春行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广泛开展校园文明建设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开展“爱校、荣校”为主旨的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朋辈帮扶,绿色校园活动,文明引导,强化学生的文明意识养成,助力学校学风校风的提升,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校园文明的持续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请各团总支结合本学院特色和实际,积极策划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校院班、党团班联动、共办共享优势活动资源的机制。

(二)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各级团学组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突出主题,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志愿服务氛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团总支、学生组织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及各种宣传渠道,充分挖掘服务典型,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志愿服务氛围、激发志愿者服务热情。

(四)及时整理,做好总结。各团总支、学生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好相关活动图片、资料的上报和存档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将“国际志愿者日”期间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及活动照片12月5日前以邮件形式报送至邮箱,要求突出典型案例和优秀事迹,总结文字不少于300字,活动相关照片不少于5张。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60411066

邮箱:zhangyuanyuan@gengdan.edu.cn

                                   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