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各二级学院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我校与境外院校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规范境外交流项目的流程和管理,请在推进各自学院开展的境外院校合作项目(含三个专业国际班项目)过程中确保落实以下事项:
- 确定项目
在开展境外合作交流过程中,应当了解合作意向方的举办资质、项目主旨、办学质量、专业特色,在双方对具体合作细节(如生源构成、培养方式、年限、课程、学分、证书颁发等)达成初步意向后,经教学主管院长和外事主管院长审批,报国际交流办公室备案签约后方可进行。任何境外交流项目,须在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后方可开始在校内向学生宣传,并严格执行,杜绝虚假宣传和承诺。
- 项目发布
在境外交流项目向学生发布时,需向学生提供详细的项目信息,包括交流时间、交流院校、课程内容、费用、住宿安排、申请时间等相关细节,并在每学期初前四周内将本学期计划开展的境外交流项目清单(见附件1)报送至国际交流办公室,如为学期新增项目,请在确定项目对外发布前一周将项目信息报至国际交流办公室。
三、学生申请
在学生申请过程中,各二级学院应将我校关于学生境外交流相关规定文件及精神转达给学生(附件2),并及时解答学生咨询。可根据各二级学院项目情况,适当制作相关流程图(参考附件3),帮助学生清晰理解参加境外交流项目的事项。学生需在赴境外学习前提交:1.境外交流项目申请表、2.赴境外交流协议书、3.境外交流承诺书、4.家长同意书、5.出国人员行前承诺书(参见附件4-7)。
参加境外学期课程、学年课程的学生,需填写学习计划表(附件8),以便后续办理学分置换手续。各二级学院应了解我校关于学分置换认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及时向学生解释说明(附件9-11),相关专业负责人需对学生的选课、毕业论文及答辩进行必要的指导。各二级学院存档以上原文件,并将最终确认参加项目的学生名单(附件12)报至国际交流办公室。
- 项目执行
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门人员与境外院校保持及时信息沟通,并按照境外合作院校的要求指导学生们完成相关环节,在学生出行前需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行前教育,并在学生抵达境外学习后关注学生动态。
- 项目结束
学生境外交流结束后,请提醒参加学期、学年课程的学生凭借境外院校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时办理学分置换(附件13-15)、奖学金申请(附件16-17)等事项。各二级学院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及时填写第二课堂学分表格(附件18),提交至学生事务处张传伟老师,以便录入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请参见2020版学生手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实施细则》(第107页)。各二级学院要求学生及时提交境外学习心得(附件19),填写出国人员回访登记表(附件20)。相关文件由各二级学院存档。
二级学院可通过必要的渠道对优秀学生心得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合适的时间安排学生对低年级同学进行分享交流。
- 其他
1.合同续约:需及时关注与境外院校合作协议到期时间,并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开展是否续签事宜。确定继续开展的项目,需在协议续签后填写信息表(附件21),报至国际交流办公室。
2.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请示。
国际交流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附件2 学院外字〔2020〕1号-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境外交流管理规定
附件10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参加对外交流学习期间思政课成绩认定办法